May 21, 2013

  • 「面對誘惑,脫離凶惡」

     

    有求診的病人哭訴丈夫變了心,在大陸包了二奶,性情大變,事事一反常態,前後判若兩人。大興問罪之師,不得要領之餘,唯有忍氣吞聲,但自己又的確無法接受事實,鬱鬱寡歡,空幃獨守。一方面當然祈盼他朝浪子回頭,但另一方面眼見江河日下,丈夫執迷不悟,旁若無人,就只能終日以涙洗面,心灰意冷,無言以對。人既是動物,就有動物的本能,男性的本質本性在生物學的角度來看就是播種,搜尋年青貌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本能地傳宗接代,就是存在的意義,一切受生物的基因荷爾蒙所操控,可以說是不能自己。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雖然人是動物,但卻不單止是動物,其實更是神創造有靈性的活人,有靈魂有思想,並且受託管理世間萬物,有別於其他生物只受本能本性的支配。

     
    人內在動物的本能令人可以存活,但靈性就能夠讓生命變得豐盛。求生是人的本能,但人性卻有「生可以輕於鴻毛,死有重於泰山」的思想;填飽肚皮是人的本能,但饑不擇食,弱肉強食,就為人性所不恥詬病;傳宗接代是本能,但拈花惹草,見異思遷,貪新忘舊,不能從一而終就會多少受良心的譴責;自私自利是本能,但人性中的同理心,互利互惠就能夠讓人與人之間可以和平共處。人性予人凌駕於動物本能的能力,令人生更多姿多彩。生命不止於僅僅存活,卻可以馳騁於花花的大千世界,聲色犬馬,人間色相;人吃不止於充饑,卻能提升口腹之欲至孔夫子的「不時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醬不食」到fine dining的色香味的享受;男女之間不止於兩情相悅,片刻的歡愉的肉慾,卻更可以在互相尊重下建立家庭,培育下一代,為社會作出供獻;人與人之間不止於互利互惠的存活,更進而到互諒互讓,共同謀取雙贏,諦造和平幸福的局面。
     
    於是人就無時無刻不在本能和人性之間徘徊掙扎,一方面要滿足本能的欲望,服膺於人最基本的需要,但在另一方面就是要平衡人性的良心愫求。「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3:11)。與其說良心,如果人是神的創造,不如說神賜給人是非之心來辨別善惡,來駕御人性本能的軟弱,扺擋罪惡試探。
     
    路11:4「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救我們脫離凶惡 。」 
     
    面對誘惑,人性的軟弱受到挑戰,我們就未必能夠單靠自己的力量來勝過魔鬼的試探,故此在主禱文中主耶穌教導我們祈求不叫遇見試探,更脫離凶惡的拯救。但在虔誠的祈求得著應允之先,就必先要有自己對罪惡誘惑的敏感和迴避罪惡的積極。
     
    究竟甚麼是罪?如何是才算犯罪?不同的人好像有不同的指標,但神賜的良心在世人的心中都是一樣,令人可以問心無愧的行事為人,也會相信自有公道在人心。簡單來說,罪就是違背了聖經的律法。舊約十誡看來是數千年前的律例,但細想一下,其實都是當代法律界定罪的標準圭臬。而新約中愛主愛人如己的命令更超越規條的枷鎖,將人從死板的律例中釋放出來。「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 道理的總綱。」 (太 22:37-40)。面對誘惑不犯罪並不因為怕受懲處,而是因為愛主愛人,就不會犯罪,也不能犯罪。在另一方面,羅馬書中提到故意不認識上帝更是罪「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 ;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上帝的 、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羅1:28-32),原來人主動漠視神也是罪。不單如此,如果更進一步撫伏跪拜那化身為屬世的千般艶麗,有若披著羊皮的狼的魔鬼,跟隨宇宙間邪惡力量,隨波逐流,甘心作罪的奴僕,那更是罪。
     
    主動迴避誘惑,對罪敏感,時刻將主耶穌的命令和神的說話放在心中是面對試探的基本。但人性軟弱和不完全至無可奈何,就只有靠著禱告中父神的國度權柄榮耀才能夠救我們脫離魔鬼魔爪的凶惡。
     
    陳慧忠 2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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