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July 2013

  • 「日出日落」畫作

     

     日出日落,這是人的一天。「人生七十古來稀」,人的一生大約經歷二萬到三萬個有如畫中的日出日落。

     
    詩90:10「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 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 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 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
     
    有一個笑話,話說在神創造人之時,給人一切的榮美,健康的身體,且交託他享受管理世界上的一切,魚獸蟲魚。當時一切盡都美好,人毋需工作得食卻是衣食無憂,飯來張口,無憂無慮,遊戲人間,生活愉快美滿。神當時定人的壽數是十五年。但人在他聰明的腦袋思量下,心有不甘,於是向神提出異議,他說:「請看袮處事並不公平,且看牛馬的壽命有三十年,狗有二十年,連那亂𨂃亂跳無所事事又無所用心的猴子也有十五年,但人是你最驕傲的創造,但你就只給他十五年,可見袮有點偏心,口是心非。」。慈愛的天父看著眼前祂創造天真無邪,祂最寵愛的人,心想在他有限的智慧中的指控,也好像言之成理,不忍拒絕令他失望,就說:「好吧,既然如此,不妨就將牛,狗和𤠣子的壽數都加在你的壽數之上,從今以後人的壽數不再是十五年,而是整整的七十五年。」於是人在滿心歡喜下接受了神的安排,人的壽命從那天開始,大約有七十五年。但是那在十五年神定立神仙一般在父母悉心照料蔭庇下的愉活童年後,接踵而來就是好像猴子一般亂跑亂跳亂闖人生的十五年,然後就是三十年做牛做馬辛勞養妻活兒三十年的苦日子,最後的二十年卻諷刺地像狗一般,千依百順又甘心情願的服侍聽命於兒孫,天天守候在自己屋前,忠心耿耿,但不時就要向路過的人車狂吠幾聲以訴心曲的時光。這是神和人開的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從另一個角度,人生大至上可分成三個每個二十五年的階段。第一個二十五年我們用在求學和建立自己的價值觀和能力。中間眼明耳聰口爽手快最健康、精力最旺盛的二十五年就花在努力工作回饋社會和累積財富,但在這段時日,人人為生活勞碌,為口奔馳 ,不少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可以死卻不可以病,看不見日出日落,度年如日,一下子便過了二十五年而踏入知命之年。第三個二十五年就最應該用作享受自己經年辛勞的成果。人生最初的十年在父母的愛䕶蔭庇下的確是無憂無慮又最快樂的和最幸福的,但卻身在福中不知福,往往就在渾渾噩噩之間不知就𥚃中虛度;而擁有資源最豐富的最後十年多半卻無奈何要忍受眼矇耳聾和在百病纒身的痛苦中度日如年。其實人生真正有餘暇享受人生的時日,就是在知命之年後的十五年。
     
    彌6:8「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如果把把握這些美好時光,在其中知己知彼,安份守己,不亢不卑,無欲無求,知足常樂,與世無爭,自己所有,與人分享,樂善好施,樂天知命,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直到時日滿足,就是最美滿的人生。
     
     
    詩90:12「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 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陳慧忠 31.7.2013
  • 「誰不抵死」

    轟動城中的商人偽造虛假文書騙取龐大遺產罪成,在電視新聞中,看見故事主人翁在法律面前選擇不自辯,在大衆市民前抽絲剝繭展現醜於啟齒的姦情。案件審結代判,在傳媒的鏡頭下左支右絀和一臉無奈,曾經黙許的妻子在墨鏡下頻頻揩涙,一早哭腫了雙眼,在庭上,相對無言唯有涙千行,結果獲判十二年有期圖刑,法官量刑的起點為十四年,有鑑於主角近年生命有了改變,於是酌量減免刑期兩年。在法官的結案陳詞中形容被告的行為極度貪婪醜惡,貪得無厭,為同類案件中之最,既擁有被餽贈的幾十億仍不知足,更因打算鯨吞別人的整個事業王國和數以百億計的遺產而墮入法網,得不償失,如今人財兩失,兼得嚐牢獄之苦,鐡窗風味。

    其實在未宣判之時,人人心中有數,深信此君必定「死罪可免,活罪難逃」,皆因在所牽涉的金錢利益過於龐大,在另一方面,曾幾何時,此人財色兼收的「成就」曾經是在某些人眼中豔羨覬覦的對象,如今的下塲「大快人心」,當然就是意料中事。宣判之翌日,報章中城中名人藝人的反應不一,有人額首稱慶,回應「罪有應得」,那些認為要「承擔後果」的已算中厚;「扺佢死」之言論,此起彼伏;更有一沉百踩,落井下石之輩,加鹽加酸,有陳姓朋友大言不慚的聲言不想再姓陳云,尖酸克薄,哇衆取寵。

    曾經在短訉中讀過涉案中人的信主悔改見證,內容真摯誠懇。在媒體中看到如實報道的姦情,男歡女愛,真替他和他妻兒難過。在衆目睽睽之下,將卑劣心思意念暴露人前,赤裸袒呈,真有感「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遺憾,只能寄以無限的同情。相信當時利慾薰心,「一失足成千古恨」已經勇往直前,意無反顧的的pass the point of no return,之後只能向前一步步的跨向滅亡,不能回首,也無法自拔。如今正是「再回頭已是百年身」。但那是否有如法官結案陳詞中說的貪婪自私之最?抑或在不少人心中隱而未見卻是蠢蠢欲動的心念。當財迷心竅,衝昏頭腦,理智埋沒在所謂的「良心」虛偽面具下可作出的「合理」行徑。

    無容置議,此君犯了法,扺觸了法律,也犯了罪。但犯法不等同犯罪,犯罪未必一定犯法。在法律的角度,偽造文件才是入罪的原因。有人以為愚蠢加上偷食不識抹咀才是問題所在,而貪得無厭只是罪加一等。其實令人身陷法網的罪,早早已在心中植根,然後不正確的意念在朝思暮想的催逼下,漸漸成為習慣行徑,初時小小的偏差未必為意,也許沒有扺觸社會大家認同的道德標準或法律,但食髓知味,當習以為常後;機會和真正的誘惑試探來了,就會做出不應該做的行為來了。一袋袋花花綠綠的現鈔,溫香軟玉,榮華富貴,只要向魔鬼跪拜,這一切都成為囊中物。於是人就有若燈蛾撲火,也好像小昆蟲在捕蠅草甜汁的誘惑下,一步步的步向罪孽的深淵和死亡陷阱。

    雅1:15「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細時偷針,大時偷金」,罪無大小,偷針和偷金都是同樣的罪,在貪的意念上完全沒有分別,大小多寡只是在社會的概念中介定的標準而矣。初則牛刀小試,後來膽子大了,適逢其會,就會無所不為。其實所有的惡行為都是從懷胎私慾的惡念而來的。世上那個人沒有犯罪,有意無意間,犯的罪多如牛毛。就算像使徒保羅,他曾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做的。」(羅7:18-20)。不要輕看那好像無関痛癢的私慾意念,那會像滾雪球一樣,如果不及早清理,日積月累,終歸就會令人進入一個萬劫不復的境地。

    有言誇口就算在100億的利誘下也不會犯下如此的大錯之人,未免太有自信了了。想起一齣電影「不道德的交易」(Indecent Proposal )的橋段,給我深刻的印象。風度翩翩的富豪由羅拔烈福飾演,女主角是Deri Moore,男才女貌,雖然年齡相差了一大截,也令人眼前一亮,反而演丈夫的就給比了下去,記不起由誰人扮演。故事的開始就在賭場之中,小夫妻正在為剛剛輸掉的身家進退兩難。正在為難當中,富豪闖進他們的生命中。邂逅之時驚為天人的驚鴻一瞥,揮金如土的富豪竟然提出了一個不道德的交易,提議用一百萬美元換取和美人共度一宵,條件就是毋需透露交待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情,之後貨銀兩訖,互不相欠,各行各路。在反覆思量掙扎之後,小夫妻在道德和現實不能兩全其美的為難中,終於向現實低頭,埋沒良心和理智,大家糊裡糊塗的同意了這筆交易,並協議將這個晚上發生的從將來的記憶中永遠抹走。眼看嬌妻薄施脂粉,欣然䞗會,踏上富豪的遊艇。結果那個晚上發生了甚麼事,導演當然沒有交待,就由得觀衆在自己的想像力中自由發揮猜測。但故事的重點不在那𥚃,而在事後。人人都堅守承諾,守口如瓶,以為從此天下太平,生活愉快,但事實並非如此。解決了財困,豐富了生活,看來無憂無慮的生命原來破碎了,情比金堅的情在踏上遊艇那一刻出現了無法彌補的裂痕。雖然兩口子對那個晩上曾發生的故意避而不談,但在每個寂寂無眠的晚上大家不約而同魂牽夢縈的就是聚焦在那一個晚上。一百萬值得嗎?在生活無憂的有米之人眼中當然可以嗤之以鼻,但在三餐不繼的赤貧的眼中,就是無比的誘惑。

    口口聲聲批評,頻呼「扺死」的朋友,其實未有真正三省其身,在落井下石之餘,更有求上位求名,藉以増加知名度的意味,自私的以為加在一沉百踩的一腳便是正義的化身,批評了別人就彷彿提升了自的道德層次。但可曾看看自己見指著別人的手,其實在緊握的拳頭當中,有四根指頭正正是指著自己。「打人一拳,自傷七分」,坊間信口雌黃愈尖鋭克薄的批評,正正不是來自正義,反而是來自吃不到的「酸」葡萄的挫敗感。從別人的錯失中自省借鑑,寬大為懷,得饒人處且饒人,才是正道,因為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五十步笑百步」,沒有不一樣的罪人。

    在祂眼中,其實身陷囹圄的「抵死」之人只是所有「扺死」的其中一小部份。不少人也犯著同樣的罪,只不過未有被提姦在床,甚至每每因當事人醜於啟齒,三鍼其口,於是黑狗得食,白狗當災,沒有上身而矣。或者也大有人在行著同一樣的惡事,不過沒有牽涉那麼大額的金錢,就以為罪不至此。更有咬牙切齒之人,巴不得可有機會搞上一筆,可惜未得「幸運之神」寵幸上位,不得其門而入而恨得心癢難搔。而沉黙的大多數,道貌岸然,亦深信以為自己不會犯同樣的罪,其實不然,實情可能只是未曾受到真正的試探,難保他日金銀財帛,功名利祿,在白花花的銀子面前,石榴裙下,就未必一定不會把道德正義拋到九宵雲外,食得唔好嘥嘛!

    也有衞道之士,達官貴人,搖頭嘆息世風日下,在道德高位指指點點,批評指責旁人利慾薰心,但是除了對金錢的欲望,其他好像縱情聲色,戀棧權位,貪贜枉法,以權謀私,自私自利,漠不関心,違背良心,信口雌黃,口是心非,貪安逸樂,屯積居奇,遲到早退,倒行逆施,貪得無厭,暴飲暴食,為虎作倀,指鹿為馬,未有盡忠職守,當做的沒有做,不當做的反去做,也會有不少思想上的不潔,立心不良,厚此薄彼,貪婪虛偽,委過於人,狐假虎威,尸位素餐,驕傲自恃,自高自大,自以為是,目中無人,…..,在神眼中那一樣不是罪。

    每逢看到老態龍鍾的老人曲著背彎著腰,在食肆商鋪門前,為了一個幾毫的紙皮辛勞節腰,我就會想起「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裏,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 (申15:7-8)

    毎每看到人為頭頂的一塊遮頭的瓦片而寃枉勞苦,獻上終身的幸福,卻買了加大𥦬台的縮水樓的置業市民,就會想到「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使困苦人衰敗的,當聽我的話!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主耶和華說:到那日,我必使日頭在午間落下,使地在白晝黑暗。主耶和華說:日子將到, 我必命饑荒降在地上。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 (摩8:4-6,9,11)

    在報章中不時出現涉嫌高官以權謀私的個案,其實可能是冰山的一角,人心的險惡詭詐虛偽才是根源。道貌岸然的社會賢達,坐擁億萬身家的名商巨賈,身處高位坐在冷氣間象牙塔中,手握實權的官塲中人,不妨撫心自問,對號入座,「扺不抵死」?

    在另一方面,亦有不少人打著正義的旗號,搖旗吶喊,懲奸警惡。滿口仁義道德作為正義的化身,對其他人作出批判。但是世上人與人之間不可能有絕對的公義,所有一掛在口邊的公正公平公道公開都不過是相對的,也只能夠是神眼中絕對公義的一部份,就好像是人類經年累月積聚的知識學問邏輯只可能是神創造的世界中真理的一部份,我們所知道的充其量都是瞎子摸象,甚至連那是絕對真理的百分之幾也是不得而知。

    在公正公平公道公開的榥子下,政府發展收地,「公平」地用60萬賠償每間寮屋,容許二百會員享用一百七十公頃的高球用地也能以「公正」誇誇其詞,1000元象徵式租地價續約,卻斥資300億收地也是「公理」嗎?低收入人仕「公道」的住在比豪宅呎租貴的劏房中。亦看到在針對佔中青筋暴現的謾罵聲中伸張的「正義」。在報章中看到埃及政府的冷血狙擊手一槍畢命擊殺了正在錄影的傳媒記者的一刻,其實殺人和被殺的都是各為其主的盡忠,而每個人都更是在為自己心目中的「正義」而戰,殺人和被殺的都認為自己代表著「「正義之師」而犧牲。所以結論就是其實正義也是相對的,不同的價值觀的驅使下,人人為自己相信的「正義」雄辯滔滔,面不改容。因為人有的是主觀,態度批判也可以是時移世易,大衆的判斷也未必和事實相符。眼中看得到的實況好像擱在水杯中的折曲的筷子,是曲是直,無從得知。在資訊爆炸下,利用互聨網扭曲左右巿民大衆的觀感態度潛移墨化,甚至淪為被利用的劊子手,對人對事作出傳媒審判。


    所以,在不同的價值觀下不可能「公平」;在不同的角度下不可能「公正」;在「公開」的背後就一定有未有公開的不為人知;「公道」在不同的利益考慮下就不能公道,政客常用「公道自在人心」的遮醜布在「人心之不同各如其面」的真相下就成了玩弄權術的一派胡言。「公平」「公正」「公開」「公道」甚至是「公義」,在人的私慾主觀下都成了魔術師手中的球兒硬幣道具,搓圓㩒扁,時至變大,有時縮小,適當時出現,變多或消失,適從專便,呼之即來,揮之則去的一般好使好用。

    申32:4「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 他所行的無不公平, 是誠實無偽的神, 又公義,又正直。」
    使17:31a「他來要審判全地。 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 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
    詩96:13「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
    詩7:11「神是公義的審判者, 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可見在世人中沒法子有真正的公義。人的正義也是相對的,充其量只能夠是神真正的公義的一部份。神是真正的公義,衪也會按照衪的公義審判受造之物。

    羅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我們雖然沒有犯法,但沒有法子不犯罪,我們的心思意念,無時無刻沒有不在得罪愛我們的天父。我們自以為正義,但在偽善的面具下卻犯著或大或少,以為罪不至死的罪,誰不知「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a)。也許有人以為犯的罪人不知地不知,不過原來自己知,天父也會知,我們何處能逃離神的審判和自己的良知呢?

    衪也是監察人心的神。「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希4:13)「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約一3:20),而「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 (傳12:14)

    就是如此,原在在神的眼中,我們都是一等一的罪人,都是犯了一等一的死罪,辜勿論我們認為自己沒有犯法犯罪,並且我們的行為是如何的正直正義和良善,其實我們在心思意念上都有意無意的都冒犯了神,虧缺了祂的榮耀。

    約翰福音中有這樣的一個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摩西 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8:3-11)

    撫心自問,原來我們的良知都知道自己也犯著不同形式的罪,只不過未必知道自己和案中人一樣的「扺死」。『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詩139:23-24 「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 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 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 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十架旁臨終前悔改的死囚得赦免,被赦免者不在乎所犯之罪而在乎悔改之心和回轉之意。法律的制栽合理,良心的譴責和真正的罪得赦免只有在神處才得寬恕清洗。每個罪人都可以有一個光明的前境,每個聖人都曾經有過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約一1:9)。拒絕承認自己的罪,自以為是其實才是在真正的審判下的死囚。

    「法庭是判人有罪的地方,主耶穌那裡接納罪人悔改的地方」,在牢獄中的他相信是新造的人了,而你呢?抑或你仍然是打算扔出那第一塊石頭的「中間那些是以為自己是沒有罪」的人呢?

    陳慧忠 27.7.2013

     

     

  • 畫作 活著

    究竟甚麼才是生命?有人以為生命就是活著或是一種生活方式和態度。有言「生不如死」,「行屍走肉」都不算活著;但在另一方面,又有言「螻蟻尚且偷生」,只要有一息尚存,也是活著。

    但在現實當中,活著就是不斷在改變的當中和甚麼也是暫時的中間存在,但最遺憾的是現在活著生命中擁有甚至追求得到最好的的都不能夠是永存的,我們擁有保障維持生命的供養和安全的都卒之有耗盡改變的一天,身旁的親人朋友都會有離開的一日。「天下無不散之筵席」便道出世人浮生若夢的無奈。要掌握擁有真正可以永存的生命就不可能倚靠暫時的財富健康和不永存功名利祿,而真正的活著也不可以建基於一些有如在畫中雨後有著斑爛美麗色彩的腐葉和枯能夠朽壞的東西。(請參看「彩色世界中黑白人生」中七彩繽紛卻是沒有生命腐壞中的枯葉)

    約一 5:11-12「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聖經告訴我們真正的生命從主耶穌而來,永遠的生命也是神賜的。相反地沒有主耶穌就沒有生命,也沒有永生,活著的也不是真正的生命,所擁有好像真實的看得見摸得到的物質也不是永恆而是暫存的。其實我們要賴以為生的生命所需實在很少,而我們以為衣食住行生活所需用的大部份卻不是必需的,反而好像是理所當然的是神豐豐足足賜予的陽光空氣健康才是那不可或缺的。而更加真正的活著就更不是肉體的生命而是有主耶穌的活水滋潤的生命。

    約4:14「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只有喝了主耶穌的活水才能夠真正的活著,人只有得著祂才能夠有永恆和真正的生命。「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太11:28)。在生命中勞苦擔重擔覺得渴了的人,請來主耶穌那𥚃喝神賜生命的活水解決你的苦困飢渴。

    陳慧忠 6.7.2013